長江商報消息 行政權力在減少,政務服務項目在增多
  專家稱此舉促使政府樹立公共服務意識
  昨日凌晨,武漢市首份“權力清單”正式發佈,55個市直部門共4530項職權事項正式向市民公佈。昨日一大早,到武漢市民之家辦事的不少市民已通過手機看到了這條新聞。雖然還不太瞭解 “權力清單”的具體作用,但通過網站輕鬆一搜,就可找到想要的信息,大多數市民都為“權力清單”叫好。今後,將不用再為有問題不知道該找誰而煩惱。
  ■本報記者 郭婷婷 周舜堯
  市民
  更關心辦事效率能不能提高
  在武漢市工商局窗口辦理戶外廣告登記的市民馮先生用手機上網,當場調出了工商部門的《廣告登記權利許可》,發現許可條件、收費標準等全都一目瞭然,並且工商部門還明確承諾,將法定的許可期限由7天縮短為3天。
  “沒想到權力清單公佈的這麼細。” 馮先生高興地說,網站中設置的搜索功能也讓他驚喜。想查什麼信息,輸入關鍵詞進行搜索,相關的行政事項就全部出來了。如在搜索欄輸入“創業”,馬上,發改委、經信委、人社局等多個部門涉及創業指導、培訓的相關服務全部出來了。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更關心的是辦事流程是否順暢,能不能提高效率。”來自武昌的黃曉霞女士表示,“權力清單”涉及的內容實在太多,很多條款都不是很明白,而且單一部門的職權雖然劃分很明確,可涉及多部門的事項具體怎麼辦理,還是不太清楚。
  據瞭解,本次武漢市級行政權力和服務事項清單,有的部門僅清理出的清單就多達數百頁,市公安局、衛計委等部門僅行政處罰就超過200項。如何讓老百姓看得懂清單,會利用清單,就成為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不少受訪市民表示,希望能儘快公開“權力流程圖”和“責任清單”,讓他們辦事更方便。有市民還建議出一本專門的服務手冊,有需要者,可以自願購買,方便對照查詢。
  企業
  市區規定不再“打架”,企業不再跑斷腿
  一個審批項目跑幾個月還辦不下來;一項規劃審批,市裡和區里要求不同,互相“打架”,企業從中協調兩頭跑斷腿。昨日,武漢湘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程連英認為,“權力清單”的最大意義,在於為企業減負,讓大家都省時、省力。
  程連英是今年武漢市人大“1號議案”的聯名提案人之一。在清單制定過程中,她多次接到有關部門的咨詢電話,並受邀參加了城市建設和規劃部門權力會審。
  作為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程連英說,她最關心項目審批:“以前很多部門具體職能不明晰,常遇到一個項目跑幾個月沒頭緒。”如規劃局要求新建小區要有園林綠化和教育配套,但有些行政職能界限不是很明確。“市裡管、區里也管,標準還不一樣。我們常常兩頭跑,從中協調。耗費幾個月都是常有的事。” 程連英說。
  在實際辦理過程中,有些部門的審批互為前置也讓人頭痛。如國土規劃局的項目用地選址意見書和發改委的立項可研報告互為前置,讓企業不知如何是好。
  程連英說,“權力清單”出爐,對企業最大的好處就是,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劃清了權力界限。企業辦事該找誰,該聽誰的,一目瞭然,
  她表示,在執行的過程中,還要註意流程的再造,以保證程序更為順暢。
  基層人員
  希望“權力清單”不是一陣風
  “通過看報紙,大家都在‘研究’‘權力清單’。” 昨日上午,武漢市江漢區滿春街黨工委書記張家明說,在江漢區滿春街街道辦,機關工作人員對媒體的相關報道極為關註。
  張家明說,基層機關工作人員都對權力清單表示“歡迎”,因為依法依規辦事,不僅保障了作為普通市民享受政務服務的權力,也讓一些執法人員的執法行動更加名正言順。
  “希望能夠長期落實,而不是‘一陣風’。”張家明說,同事們都希望這個權力清單能得到長期落實,做到令行禁止。
  “通過學習市級‘權力清單’,減少了基層單位制定清單的‘成本’。”漢陽區質監局副局長杜東平說,以質監系統為例,涉及基層單位行政工作的部門規章約有60餘部,市級權力清單出來以後,可以減少區級單位查找、查詢法律法規的範圍,減少人力和時間成本。
  專家
  促使政府樹立
  公共服務意識
  “權力清單對市場和社會的意義大於對部門的意義。”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江漢大學副校長張曉玲表示,權力清單產生的深遠影響不是一兩天內就能完全感受到的,它將潛移默化地轉變政府角色,推動社會進步。
  身為法學專家,又是武漢市人大代表,張曉玲參與了權力清單的審查,在她看來,權力清單不是簡單地對現有權力的梳理,更大的意義是促使政府管理理念的改變。
  張曉玲說,公示“權力清單”實際就是要求政府轉變職能,處理好與市場、社會的關係,收縮權力,對自己重新定位。
  “市場經濟是法治、平等的經濟,政府沒有必要管太多。”張曉玲說,此次的清單擬定也體現了這一點,政府職能部門行政權力在減少,政務服務項目在增多。
  她認為,對現有權力進行梳理只是第一步。“要先梳理,再清理,然後制定科學的流程。科學的程序是體現公平、公正的最好手段。” 張曉玲認為,武漢市應儘快編製行政權力和服務事項流程圖,並建立立體的監督機制。在運行過程中,發現不作為、亂作為,要嚴格追責。
  “權力清單對市民最大的意義就是促使政府樹立公共服務意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這種影響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感受到的,而是潛移默化的變化。市民慢慢會感受到社會的進步。”
  她認為,政府在隨後公佈“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時,除了劃分職能部門承擔的責任,建立投訴渠道,還應當推行人性化管理,不能再機械化執法,而是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
  布衣參事
  “權力清單”
  推動落實上位法
  “這既清理了職能部門的權力,也讓上位法得到良好的落實。”武漢市“布衣參事”、武漢市旅游局幹部施嵐參與了武漢市旅游局權力清單制定過程,他認為,通過公佈權力清單,可以促進上位法在地方得到落實。
  去年10月,《旅游法》正式實施,在這部法律之間,武漢市旅游主管部門有些權力和服務事項是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作為依據的,只有省、市一級的地方性法規。
  施嵐說,通過制定權力清單,可以讓《旅游法》在武漢更好地得到落實,依據《旅游法》進行清理,武漢市旅游在行政許可方面事項由70多項精簡為60多項,其中具體事項有增有減。
  減少的,是不具備法律依據的行政許可、處罰等事項,增加的是對按照權力清單開展行政執法的檢查和監督的要求。
  以《旅游法》中重點強調的“旅游合同”為例,《旅游法》規定了旅行社必須與游客簽訂合同,並對合同執行進行了相關規定,而省、市旅游條例中,對違反規定的處罰力度作了規定,在制定權力清單的過程中,主要依據《旅游法》的規定,並通過省、市法規規定進行補充,形成職能部門的權力。
  這樣,也就明確了武漢市旅游從業者、游客遇到某些問題的解決方式。如旅行社未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那麼按照權力清單,就可能被處以2萬至10萬元的罰款。
  施嵐說,與旅游行業相同的是,通過各職能部門制定權力清單,也適宜國家《環境保護法》等各行各業的上位法在武漢市的貫徹落實。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更關心的是辦事流程是否順暢,能不能提高效率。——市民黃曉霞
  “權力清單”的最大意義,在於為企業減負,讓大家都省時、省力。 ——武漢湘隆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程連英
  公示“權力清單”實際就是要求政府轉變職能,處理好與市場、社會的關係,收縮權力,對自己重新定位。此次清單擬定也體現了這一點,政府職能部門行政權力在減少,政務服務項目在增多。——武漢市人大代張曉玲  (原標題:政府曬“權力清單” 市民盼“辦事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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